武漢音樂學院原副院長受賄獲刑6年
熇用職務便利,在基建、招生及采購物資過程中收受賄賂42萬余元的湖北省武漢音樂學院原副院長周世波(副廳級),日前被黃岡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并處沒收個人財產(chǎn)人民幣10萬元。判決后,周世波未上訴,目前判決已生效。
今年46歲的周世波,2002年1月任武漢音樂學院后勤基建管理處處長,2005年2月任武漢音樂學院副院長。法院經(jīng)審理查明:2002年至2006年期間,周世波利用擔任武漢音樂學院后勤基建管理處處長、副院長等職務的便利,非法收受多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1.01萬元,接受他人為其私車購買的價值1.2萬余元保險。
據(jù)辦案檢察官介紹,2006年3月,湖北省檢察院接到舉報,稱武漢市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經(jīng)理徐某在武漢音樂學院承建工程期間,向該院副院長周世波等人行賄。湖北省檢察院經(jīng)縝密初查后,于同年3月24日以涉嫌受賄罪對周世波立案偵查。
因周世波有坦白、立功表現(xiàn),并積極退清了贓款,法院遂從輕作出如上判決。 (周澤春 侯兵 喬何)
來源:檢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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